摘要

当代动物权利运动的主将汤姆.雷根提出的动物权利论遮蔽了道德共同体成员的理性和道德义务这两个道德理论中的核心概念,忽视了理性、义务在构建道德共同体中的必要性,也不能在逻辑上全面地说明动物与人类之间以及动物之间的关系。康德主义的道德哲学则仅通过"实践理性"这一标准,即可合理说明人与动物在道德上的不同地位,也能更好地解释和指导人类利用和保护动物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