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五四时期的陈独秀顺应近代中国历史的发展趋势,完成了从民主主义法律观向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转变。五四前期,他热衷于民主宪政建设,形成了以推崇法治、保障人权为主旨的民主主义法律观。五四后期,他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中国国情相结合,重点研究了法与经济的关系、法的阶级属性和发展归宿、中国法制建设的基本目标、国民革命与法制变革的关系等问题,形成了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陈独秀法律思想的发展变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揭示了中国法制建设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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