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界颇为重视戴震《诗经》学名物训诂方面的成就,而忽略了关涉其义理观的三个重要成果:1.定"思无邪"为说《诗》宗旨,强调"姑以",结合其"一诗数用"说,可见选取该宗旨说《诗》的价值取向和方法论考虑;2.提出与前人完全不同的"四始"、"正变"新说,为《诗》学研究提供了新的学理依据;3.将二《雅》作出不同于前人,亦不合"什"义的"分什",通过分什表明对诗教体系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