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雅斯贝斯关于"轴心期"的"共同因素"大致可归纳为六个方面,包括:意识到自身作为整体也即类的存在,提出根本性或普遍性的问题;反思;神话时代的结束,伦理或理性时代的到来;精神或哲学的产生,人意识到自己作为主体的存在,并与作为宇宙或上帝的客体相对立和共存;特殊的人性;作为典范的结局。雅斯贝斯有关"轴心期""共同因素"的理论提出后,学术界就有人表示了异议或质疑,雅斯贝斯也已经注意到了当时的质疑并力图给予回答。但客观地说,雅斯贝斯的答复并非有力,事实上,当时的异议或质疑也并非精准和细腻。基于此,作者尝试通过两个例证或视角来考察不同"轴心"之间的差别,分别是:东西方"轴心"之不同和西方"轴心"之不同。一个基本看法是:雅斯贝斯过于关注所谓"轴心期"的共同性。然而,刻意追求"共同因素"有可能会使结论或判断变得非常玄虚和空洞。应当看到,人类精神的发生发展有其自然性与必然性,其中就包含了雅斯贝斯所说的"共同因素";但同时又必须看到异质,看到多样性或差异性,看到生动性和偶然性,看到历史外部环境及内部环境所赋予的特殊条件。换言之,如果不执着或拘泥于简单的"共同性"或"精神",那么我们的视野会开阔许多,解释也会变得丰富而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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