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文中,我们将会讨论在运用法律尤其是刑法时是否存在道德因素的约束。显然,刑法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所施加的威胁和惩罚限制了我们的自由,这是不对的。因此,我们需要寻求法律可以合理地禁止我们为所欲为的理由。本文在明确所要讨论的问题的基础上,阐述了各个学派对公法与私法界限的争论。在本文中,我们主要是要了解密尔的伤害原则、中立主义者的观点以及以德夫林为代表的保守派对密尔所提观点的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