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组织社会学新制度主义理论,将制度视角下的企业责任区分为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认知责任。三者的具体范畴具有时空变幻性;在时空固定时,三者又可能存在一定的隐形交叉性;三者之间的联系具有路径依赖性和嵌入性。三者与技术环境视角下的企业经济责任之间既对立又统一,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调和。在此基础之上,构建基于外部环境的企业责任分类框架,并进一步从广义和狭义的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和范畴进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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