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外资跨国粮商依靠自身累积的资本与经验优势形成了对我国农业产业上游原料、中游生产加工及品牌、下游市场渠道与供应的一定控制权。跨国资本对我国农业企业并购活动附带的效应有利有弊,对于外资并购带来的负面效应,我国已有反垄断审查和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但二者之间职权范围划分不尽合理的缺陷往往会产生重复审查或者遗漏审查等问题。本文借鉴国外先进立法例对两种制度进行分析,并结合本国国情提出相关完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