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4到18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极易成为违法犯罪的行为人,18周岁以下的留守儿童也容易频繁遭受违法犯罪的侵害,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功能的发挥对于保护其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农村留守儿童的刑事法律援助应当弥补农村留守儿童诉讼能力、诉讼制度和家庭、社会支持的缺位。国际准则和我国法律均要求应当及时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专业的全程性法律援助。司法实践中,我国各地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诸多有益探索,但也出现地域发展不平衡、缺乏专业的援助队伍和难以保证全程参与等问题。因此,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刑事法律援助应当加强专业化建设、全程性构建和和辐射功能的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