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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主体之质疑
作者:朱建华
来源:
现代法学
, 2008, (01): 89-95.
单位犯罪
双重标准
宪政悖谬
现实困境 entity committing an offense
double standard
constitutionalism dilemma
practical difficulties
摘要
《刑法》虽然规定了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但是,单位成为犯罪主体存在着一系列的理论与实际问题,可能导致宪政上的困境。单位成为犯罪主体并不能有效地达到预防犯罪的刑罚目的,应该取消单位作为犯罪主体的规定。
出版日期
2008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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