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以20042013年间在沪深两市上市部分公司为研究对象,使用panel data回归模型进行验证。研究发现股改促使企业投资与现金流量敏感度间关系变缓,特别为内部营运现金为正时,该结果显示多重大股东并未因政府股份释放而提升内部治理效果。另一方面,若第一大股东为机构投资人而第二大股东身份为中央或地方政府的企业,U型投资现金流量曲线改革后显著变缓,结果显示,在机构投资人控制企业下,中央政府积极达成提升内部治理政策目标,地方政府为使地方经济不受冲击,积极配合的角色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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