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转变不能贸然前行,课税管理的相关配套措施和制度必须跟上。原有的分类课征模式对税务机关征管能力和技术水平要求不高,而在综合与分类课征模式下,由于有综合征收部分,需要纳税人自行申报,这对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和技术要求完全不同于传统的代扣代缴制度。推进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需要继续完善课税模式转变所需的配套制度和措施:建立个人所得税征管信息平台、建立有效的收入监控制度、构建协调的涉税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个人所得税稽核制度、建立个人所得税援助机制等。配套制度和措施完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进程的快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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