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力发展私有林,努力提高林农林业经营意愿,不但有利于林区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还有利于增加林农收入,加快林农脱贫致富的步伐,这是缓解林区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繁荣农村经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同时对于推进林业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更好地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和林产品的需求,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私有林发展存在产权残缺、税费不规范、融资体制不健全、社会服务体系不完善等制度障碍。完善受限产权、生态效益内部化、国家经济人目标实现及私有林公共品提供要求对私有林进行补贴,是当前进一步发展私有林的有效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