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人类社会已进入"大数据"时代。大数据技术在给人类社会带来积极变化的同时,也带来了信息异化加速蔓延、个人数据权利边界消失、信息隐私被肆意侵害和数字鸿沟不断扩大等伦理问题。网络信息伦理缺失主要源于主体虚拟人格异变、大数据技术的负效应和社会规约机制匮乏。从伦理治理的角度来看,要重构大数据时代的网络信息伦理,应加快完善数据安全法律,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并不断创新安全防护技术,提高公众的信息素养和数据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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