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界对马克思与诺思的制度(变迁)分析的比较研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本文试图提供一种化解比较研究中纷争的新视角。基于现有文献,笔者认为,在马克思的制度宏观分析框架内,诺思具体考察了马克思所舍象的制度因素(包括国家行为或政治过程、习俗或文化因素),并综合运用了多种经济学理论和方法尤其是交易费用理论和谈判理论,借助于一系列中介环节或中介过程,解释了生产力(技术)——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之间的具体作用机制,进而打造了马克思宏观制度分析的微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