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国会染指中国香港事务的主要方式包括立法活动和非立法活动。立法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通过《1992年美国一香港政策法》和《香港人权和民主法案》等相关立法干涉香港政改和选举制度;要求美国行政部门对华施压,干涉香港人权事务;资助涉港非政府组织等等。非立法活动包括:以举行涉港听证会、发布相关委员会涉港报告等方式干涉香港事务;声援非法"占中"等活动。美国国会的涉港活动对中美关系和香港政局产生了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