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者、文本和读者之间的关系是西方诠释学的主题之一。我们可以把西方诠释学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以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为代表的"作者中心论"诠释学;第二阶段,是以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为代表的;第三阶段,是以利科尔为代表的"文本中心论"诠释学。建构一种方法论与本体论相统一、主观性和客观性相统一的"文本中心论"诠释学,代表了诠释学发展的合理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