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乡村社会由封闭、静止、同质走向开放、流动、异质,传统性规则正在趋于解体而尚没有完全解体,现代性规则正在建立而没有完全建立,在这一过渡转型时期,意义竞争、规则多元、秩序混乱,乡村公共性趋于解体。而基督教在农村地区迅速发展的深层原因恰在于,基督教在发展过程中通过公共空间营造、公共交往建构、公共服务供给、公共规则培育、公共精神型塑,在一定意义上建构起公共性,某种程度上迎合了乡村社会的内生需要。但是,基督公共性具有一定限度,是有限的公共性,特别是需要处理好与乡村治理之间的关系问题、与中国农村传统文化及地方性知识的融合问题。乡村公共性重构不应主要寄托于基督教组织,而应以一般性民间组织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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