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毒品的泛滥使得毒品问题成为世界性的难题,戒毒问题同样是在海峡两岸都亟需解决的问题。大陆地区在立法上对吸毒行为采非犯罪化理论,排除了对吸毒行为适用刑罚的可能,而以保安性措施作为戒毒体系的主体。台湾地区吸毒行为的入罪和法律效果双轨制,构成了其对吸毒行为规制的主体。海峡两岸的戒毒制度存在值得相互借鉴的方面和共同发展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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