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三部门是以非政府形式提供公共物品的一种机制,是一种民间公益事业。在此视角下,民办教育最终产权均应归国家、社会或学校所有,政府对民办高校的资助应是成本的分担。民办教育机制能最大限度吸收社会和个人损赠,也可以增强学生和家长对缴纳学费的认同感。

  • 出版日期2008
  • 单位北京城市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