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信息化时代,由于人们对时间和效率愈来愈高的重视,电子诉讼得以产生并快速发展,其给民事诉讼改革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依据电子诉讼在司法审判环节中的适用程度,目前可将其在我国的实践现状分为诉讼环节电子化和诉讼全程电子化这两种模式。我国电子诉讼的实践确已初见成效,但其顺利推行却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合法性问题。于此,电子诉讼的实践亟须立法予以支撑和规制,应当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的方式对其合法性问题加以应对。

  • 出版日期2017
  •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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