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不断加强公共卫生立法,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在卫生与老年部下设了国家预防保健局,日益关注公民权利的法律保护,推动示范法律的研究和运用,将风险管理引入立法程序,促进联邦与州/特区的立法协作。中澳两国存在特有的公共卫生关系,澳大利亚在公共卫生法律方面的实践和经验,为我国提供了借鉴意义,特别是法律示范和统一机制、立法过程的风险评估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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