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陆法系国家及地区的民事审判实行"职权进行主义(Verhandlungsmaxime)"。在其诉讼程序中,以自己专业知识辅助法官查明案件事实的案外人被称为"鉴定人",其口头或书面陈述被称为"鉴定意见"。就鉴定人的诉讼地位识别而言,大陆法系的通说为"折衷论",即侧重于将鉴定人视为一种"法官的专业辅助人",仅在有限的程度上才会兼顾其另一属性—"证据方法"。大陆法系民事诉讼的具体制度一贯强调"鉴定人不偏不倚的中立性",极力排斥其"党派性"。在鉴定人制度方面,大陆法系主要存在两大缺陷:一是在案件事实判断方面,法官过于依赖其指定的鉴定人,存在后者非法篡夺前者事实认定权的问题和现象;二是由于交叉询问制度(the cross-examination)的缺乏,再加上私人鉴定人过于弱小的诉讼地位,使大陆法系的法律系统无法有效地控制和评估鉴定人的意见。这两大缺陷都与识别鉴定人地位的"折衷论"有关。

  • 出版日期2017
  •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