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春秋末期,孔子传承周的礼治"方式",创立了德为先导、礼为核心、刑为后盾的德治路径,用礼填补了德与刑二元对垒之下的真空地带,通过制度性的礼来保证道德精神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孔子在履任中都刑职时,实证了这种方式的可行性与正确性。这一道德建设路径实现了道德的虚功实做,有效地突破了道德建设乏力的窘境,一直为后世所推崇和传承,更应该为我们今天所借鉴——通过制度方式(不是德也不是法)把个人品行与个人的前途和命运紧紧捆绑在一起,借以强化道德的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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