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地方大部制改革实践的逐步推广,涌现出深圳、顺德、富阳、随州等改革模式。但是,在地方政府的改革实践中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表现为领导职数的溢出、上下机构的对接不畅、职能转变不够到位和权力运行、利益分配的不规范等等。针对这些失范,我国的地方政府大部制改革需要在国家———社会的整体框架下运作,及时引入上级政府、社会公众、第三部门和权力机关等外源力量,全面地解决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