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世纪90年代初,澳大利亚率先制定和实施关于国有企业竞争中立政策,以限制国有制企业因政府垄断而享有的不公平竞争优势,促进了市场公平竞争。澳大利亚关于国有企业竞争中立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公有制企业商业活动"重大性"标准、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革、盈利率要求、税收中立、债务中立、监管中立、投诉机制等;实践中,澳大利亚生产力委员会已成功裁决了涉及国有企业竞争中立政策案件近40起。本文主要立足于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实践与需要,评析澳大利亚如何制定和实施有关国有企业的竞争中立政策,以促进公私企业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