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体内注射雷珠单抗治疗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疗效观察

作者:杨秀梅; 何涛; 邱岩; 李秋平; 张惠敏; 刘璐; 宋军秋; 王宗华
来源:眼科新进展, 2017, 37(02): 137-140.
DOI:10.13389/j.cnki.rao.2017.0036

摘要

目的观察玻璃体内注射雷珠单抗治疗早产儿视网膜病变(retinopathy of prematurity,ROP)的疗效及安全性。方法将2014年6月至2015年8月在我院确诊并首次进行抗VEGF治疗的连续性Ⅰ、Ⅱ区ROP患儿49例95眼纳入研究。将患儿依据病变分区分为Ⅰ区组和Ⅱ区组,主要比较2组患儿出生体质量、孕周、治疗时矫正胎龄、治疗好转、复发及再治疗时间之间的差异。用30G 1 m L注射器抽取10 mg·m L-1的雷珠单抗0.025 m L(含雷珠单抗0.25 mg)于患儿角膜缘后1.5 mm穿刺注射。注射结束时妥布霉素地塞米松眼膏包眼。注药后3 d运用手持裂隙灯及眼压计观察患眼有无眼压增高、眼内新鲜出血及眼内炎情况,治疗后1周间接检眼镜观察视网膜血管迂曲扩张及病变嵴消退情况。同时观察有无与治疗相关的其他全身不良反应。结果本研究病例首次治疗后血管迂曲、扩张消失或程度减轻,新生血管及嵴消退93眼,占95.9%。其中,Ⅰ区组58眼,Ⅱ区组35眼。两组ROP好转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随访期间复发22眼。其中,Ⅰ区组17眼,占Ⅰ区ROP消退患眼的29.3%;Ⅱ区组5眼,占Ⅱ区ROP消退患眼的14.3%。两组复发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复发后再次行雷珠单抗或激光光凝治疗。复发至再次治疗时间为(6.50±2.54)周。Ⅰ区组和Ⅱ区组复发至再次治疗时间分别为(6.44±2.74)周、(6.67±2.31)周,两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末次随访时,可观察到继续血管化。随访期间和末次随访时,未见与治疗方式和药物相关的其他眼部并发症和全身不良反应发生。结论雷珠单抗治疗Ⅰ、Ⅱ区ROP疗效较好,但ROP复发率较高。未见明确与药物有关的局部和全身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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