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与会计作为为市场经济秩序保驾护航的两大卫士,在经济领域的结合一直较为紧密。现阶段司法会计学的运用模式和特点将司法会计工作范围限定在诉讼程序中,并十分重视会计工作对法律诉讼过程的支持。司法会计学作为一门新兴的独立的学科体系,需要法学与会计学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严格的范围界定和片面的发展模式对学科完整性的构建产生一定的影响。基于此,笔者试对目前我国司法会计工作现状及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司法会计工作范围的拓展以及如何利用法律更好地为会计监督职能发挥作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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