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当前建设事业飞速发展,建筑业已明显的趋向于多元化,投资的主体主要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然而各类企事业单位甚至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建设项目投资的主体。对于新近投身于建筑市场的单位或个人而言,原有的政府部门与国有企业设置基建办的方式已经不能够满足日益发展的建筑市场的需要,面对这种形势,政府部门会实行代建制,也就意味着需要寻求业主的直接代理人,通过直接代理人来实现业主方面的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