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对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不仅存在着确权主体错位、确权对象错位等问题,而且作为确权依据的确权有利于加快土地流转、推进农业规模化等论断,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理论误解和误判。建议国家对农地管理进行顶层设计,通过政府对村集体而不是农户土地权属的确认,建立一个村集体占有土地的权能明确且边界清晰、农户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确定且承包地块可相机调整、农户依据协议等资料自主申办承包经营证明文书的制度体系。

  • 出版日期2015
  • 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同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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