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强迫职工劳动罪是1997年刑法针对劳动生产领域内日益增多的强迫劳动现象而确立的新罪名。其客体是职工的人身自由和劳动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劳动的行为,主体是用人单位。强迫职工劳动罪在主体、罪状和刑罚方面还存在一些立法上的漏洞,需要加以完善。

  • 出版日期2004
  • 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