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两型社会"不仅要求提高资源利用的综合效率,同时要求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社会形态。围绕以上基本要求,针对当前中部地区土地利用中出现的资源浪费、土地生态环境污染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等问题,以长沙市域内的建设用地为研究对象,在国内现有规程重点考虑土地是否节约集约利用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土地利用是否环境友好,建立可单独评价也可两者综合评价的评价模型,对建设用地利用状况进行更为科学全面的评价。评价结果表明:长沙市建设用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与环境友好程度近乎呈现相反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