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OBE理念自提出以来,被认为是提升教育质量的有效方法。针对地方高校法学人才培养中存在的目标定位不清、类型把握不准、课程设置不当以及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将OBE理念引入地方高校法学人才培养中是一种创新。将OBE理念融入法学人才培养,要遵循成果导向、机会公平、因材施教以及责任共担等基本原则,注重从人才培养目标与类型的设定、相关课程的设置以及人才培养责任的落实等方面着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