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现行法律多倾向于保护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和艾滋病患者的隐私权,对于医生的合法权利保护不足。加上社会歧视和医源性歧视难以消除,以至于发生多起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或艾滋病患者隐瞒病情病史就医的事件,给医护人员甚至公众健康带来潜在威胁。本文认为只有解决知情权与隐私权、人身权与人格权、公共权益与私人权益之间的冲突,结合法律制度、伦理道德、权益理论和保险机制,才能在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和艾滋病患者的权利与医生权利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