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国法定健康保险覆盖了德国绝大多数人口,提供病假工资等现金待遇,以及医疗、预防、家庭援助等服务待遇。法定健康保险基金主要来自雇主、雇员、养老金领取者、养老保险基金、其他参保人的缴费和政府为低收入群体提供的缴费性补贴,其平均费率为14.6%,参保人自付的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家庭评估收入的2%(慢性病情况下为1%),参保人的低收入家庭成员不需要缴费即享受法定健康保险待遇。我国应当借鉴德国的经验,由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向健康保险制度过渡,实现人人享有适度的健康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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