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法主体主要有三类:政府经济调控主体、社会经济中间层主体和市场主体,三者之间存在着多层交错、互相作用的关系。要充分发挥经济法的作用,必须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三类主体各得其位,各尽其能,在动态中实现关系的平衡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