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模拟法庭是法学专业现代实践教学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模拟法庭在教学中存在着实物异化趋向,人们习惯于将模拟法庭演练室等同于模拟法庭。针对此问题,提出了完善模拟法庭教学的途径:首先,应明确模拟法庭职业化导向的目的;其次,应调整模拟法庭的课程设置;第三,应丰富模拟法庭的组织形式。完善后的模拟法庭使学生成为教学的主体,实现了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的目标,实现了教与学双向目标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