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丽水地方志》对清代处州府知府的记载存在遗漏以及错误之处。第一部分综合雍正《处州府志》(雍正十一年刊本)、光绪《处州府志》(光绪三年刊本)、民国《丽水县志》、《丽水地方志》四本方志对处州府知府的记载,依据大量文献以及档案史料,对其遗漏的知府进行增补,将知府人数由100人增至124人。第二部分基于《丽水地方志》对其所记载的知府姓名、任职时间进行考订,最终形成了较为完善可靠的清代处州府知府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