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展繁荣制度化的公民志愿服务事业是创新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近年来在加强志愿服务动员和制度化管理方面取得不少可喜的成绩,但同时仍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美国志愿服务事业和武汉百步亭社区居民自治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首要前提是转变观念,特别是必须认识到:志愿者不必是毫无利己之心的道德圣徒,故而往往也需要回报的激励;志愿者是能动的行动主体,故而需要制度化地赋予其行动空间,界定其职责权利;志愿服务不能仅凭一腔热血,故而必须加强对志愿者的能力和素质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