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荀子之“礼”已突破了孔孟儒家的伦理道德体系,实质上成了“法”的另一种指称。他在对“礼”的起源作了极富历史理性的探讨之后,认为“礼”就是一种社会法度、规范、秩序,是一种社会个体必须普遍遵守的、具有强制命令性的行为规则。“礼”“法”之间可自由穿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