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提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本质论”和“相对论”:(1)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的差距,存在两种不同质的阶段。义务教育现阶段的差距是其历史上形成的差距的延续;在其客观原因与主观原因中,客观原因是主要的;在客观原因中,经济差距、以行政区划为主的公共财政体制又是造成义务教育差距的决定性因素。(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相对的,重心在发展,要在实现“基本均衡”的前提下,承认“动态均衡”的存在。

  • 出版日期2005
  • 单位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