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并村组拓展了新农村建设的体制空间,具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和现实的必要性。但它给乡村治理也带来了新的矛盾与困惑并成为其被质疑乃至否定的原因。这种治理困境一方面固然与村庄规模急剧膨胀有关,但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长期以来农村自治组织体系的残缺和乡村社会发育的不成熟,使源于个别村庄自身创造而后由政府自上而下推广的乡政村治治理模式缺乏必要的社会资本,国家权力因此在乡村变革中显得局促与偏激。而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能够有效制约合村并组中行政体系对村庄政治的吸纳,促进多中心治理格局的形成;重建社区生活的公共性,消解合村并组后自治组织的开放性与原有村落权力文化及社会关联的封闭性之间的冲突;弥补村组合并后公共服务的...

  • 出版日期2012
  • 单位丽水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