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高职院校应积极贯彻与落实国家的发展政策。针对法律学科的教学改革,应能从市场实际需求出发,重新定位法律教学目标。高职院校应将教学主体地位合理转移,从强制性向引导性教学过渡。教学空间进行科学拓展,从书面性教学转向实际性教学。基于此,真正从教学质量上进行革新与完善,使学生在科学的教学氛围下获得综合能力的提升。

  • 出版日期2020
  • 单位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