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较之西方国家,我国女性结社不发达,导致以服务女性为宗旨的专门性的妇女组织发展缓慢。究其根本原因是以父权制、家庭制度和社团双重管理的行政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制度系统的约束及影响。推进女性结社是促进性别公平和培育健康的公民社会的必要手段,需要最大程度淡化父权制的消极影响,减少传统的家庭制度对女性结社的全面束缚,改善双重管理制度对社团成立的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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