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 在研究了 CCMD—2的分类方法、观点与思路后,笔者发现其中部分定义、诊断名称与分类似觉欠妥;有的不仅与我国精神病学传统概念不符合,并且在某些场合(如司法精神鉴定)也难使用。因此特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与 CCMD—2作者商榷。一、关于器质性、症状性与中毒性精神障碍(00—19):CCMD—2分为以下10个亚型;·X_0意识障碍,·X_1精神病,·X_2遗忘或柯萨可

  • 出版日期1991
  • 单位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