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股权众筹作为互联网浪潮下新兴产物,一直处于野蛮生长状态。存在着法律地位不明、市场准入缺失以及投资者利益保障不利等诸多法律风险。《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明确了股权众筹的法律地位,将股权众筹定性为非公开发行,并制定了配套的市场准入规则和合格投资者范围。但是,出于对新生事物的警惕,"征求意见稿"的监管手段和条件过于严苛,不利于股权众筹行业的发展,对此,本文提出相关建议。

  • 出版日期2015
  •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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