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在农村公共品供给中权利缺失的原因在于,政府以单纯行政化的方式供给农村公共品,农村自治组织职能异化,农民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渠道不畅。必须建立有效的村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健全良性的农村公共品供给协商制度,探索村民自治制度的有效实现形式,依法规范国家在村民自治制度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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