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上对碳汇的概念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为碳的聚集,另一种则解释为碳排放交易制度。根据《京都议定书》而引伸出的定义,应为后者,而国内大都翻译成了前者。这将导致人们对碳汇定义的误解。只有采用碳排放交易制度的定义才能更好地理解碳汇市场的诞生与发展。按照《京都议定书》的规定,目前的碳排放权交易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以项目为基础的减排量交易;二是以配额为基础的交易。碳排放权交易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