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商融合法律人才的培养定位应从诉讼型法律人才向项目服务型法律人才转变,人才培养层次应以法学硕士研究生和法律硕士为主。相应地在培养方案上,应实行法科和商科某个领域的知识直接组合设置课程单元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