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社会的分工体系不仅具有政治功能与技术功能,也具有道德功能,它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性手段。"人的全面发展"意味着每一个人都既要追求个人价值,也要追求社会价值,而在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所指向的事经常都不一致的条件下,社会的分工体系就成了帮助所有人兼顾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重要工具。分工体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社会变革总是会突破既有的分工边界,但并非所有这样的突破都属于进步。变革可能导向优化分工,也可能导向破坏分工,其中,只有优化分工的变革才属于进步。从伦理角度来看,社会变革只能指向优化分工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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