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贫困与制度正义

作者:伍志燕; 江畅
来源:伦理学研究, 2019, (02): 79-85.
DOI:10.15995/j.cnki.llxyj.2019.02.013

摘要

全球贫困问题是一个历久弥新的伦理学话题。从道义的角度来看,济贫是一种道德义务而不仅仅是一种出于同情或怜悯的慈善,并且这种义务视情况既可以是道德上的不完全义务,也可能是完全义务。在道德责任上,全球贫困的消除不仅体现在富有国家(或富人)对贫困国家(或穷人)给予不附加条件的补偿及援助,而且还要履行"主动行善"的积极责任及"不伤害"的消极责任。不过,彻底消除全球贫困、实现对贫困国家(或穷人)的终极关怀,需要从制度正义中寻求救治良方。这种制度正义要求提升贫穷国家的社会个体的"综合能力"、加强贫困国家自身的"造血"功能、彻底改变不公正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消除剥削和财产私有制以铲除社会不平等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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